我们是一家新加坡驻沪代表处,现在到年检时间了,遇到了有关存续证明翻译的问题。在工商局给出的需要准备的文件清单中有一项:4、外国(地区)企业存续的合法营业证明(原件一份)。 合法营业证明包括:公司注册证明、商业登记证明、企业迄今仍存续证明。合法营业证明必须经公证、认证,公证、认证日期应晚于2013年7月1日。存续证明为外文件的,须附中文翻译件
这个中文翻译件可以公司自己翻译盖公章,还是要到指定的翻译公司去翻译?
您好!需翻译公司翻译,翻译件需敲公章,提供翻译公司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