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度报告书,登录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http://www.baic.gov.cn)在网站上下载。 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电子版);设立不满一个会计年度的代表机构,无需提交年度审计报告。 3、加盖公章的等级证复印件。 4、代表机构设立时涉及前置许可的,需提交加盖公章的前置许可证件、批准文件和复印件。 5、逾期年报情况说明(加盖公章) 6、办公地址租赁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7、人员名单、首席代表、代表工作证、雇员证复印件、工资表(均加盖公章)。 8、办理年报应为代表机构代表或者雇员、需持代表证或雇员证,非以上人员需提交由首席代表签字的授权委托书、首席代表工作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