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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处注销材料清单

作者:sdcms 来源:原创 日期:2012/7/16 9:43:54 人气: 标签:代表处注销

代表处注销材料清单

 

一、总机构注销申请书原件及翻译件(需写明代表机构注销原因、代表机构注销的准确日期)

二、总机构出具的外籍个人工资及离任证明原件及翻译件(与当时入职证明对应的离职证明)

     1、需写明代表处在纳税清算年度内每人每月的收入金额,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的金额以及纳税的金额。
     2、如由外企、四达等中介机构代扣代缴中方人员个人所得税的,需由代扣代缴的中介机构出具纳税清算年度内的工资明细表,并加盖中介机构的公章(部门章及财务章无效),同时提供每人的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或完税证明复印件;不能提供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或完税证明复印件的,由出具证明的中介机构的主管税务机关在出具的证明上盖章确认。

3、有中方工作人员的需要出具缴税证明,有社保的,需要打印社保证明;无中方工作人员,写一份无中方工作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如果涉及固定资产等过户转卖或报废的情形,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本代表处首代的清算期间内的个人所得税的税务完税证明(本国)。

三、没有应税收入的证明(中文的,由首代签字)

四、代表处注销申请书(中文的,由首代签字)。

五、证件资料

1、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2、税务代码章

3、纳税方法登记表(国、地税)

4、工商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5、近三年中介机构的审计报告原件

6、代表处所有租赁合同原件(纳税清算年度内的)

7、外籍人护照复印件(清算期间内的所有任过职的外籍人员)

8、海关登记证

9、外汇登记证或IC卡

10、开户许可证原件

11、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

12、公安局登记证原件

13、公章

14、2003年7月1日以后成立的代表机构只需提供确认营业税纳税方法登记表(原件)。

15、房屋解租协议。

16、授权委托书(签字并盖章)

17、清算期间内,外籍人员的入职证明

 备注:
    1.由总机构提供的证明需用总机构公文纸,文字需用总机构所在国母语或英语。
    如总机构被收购由收购的公司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总机构被合并,由合并后的公司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外文证明需由代表机构出具中译文,并注明“译文与原文一致”字样,并加盖代表处公章。
   3.清算期间为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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