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登记注册管辖划分 市工商局登记管辖范围: (一)专业从事旧机动车经纪业务的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 (二)从事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境外就业中介服务的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 (三)从事人才中介服务的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 (四)从事征信服务的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 (五)西客站地区、首都机场地区、天安门地区、机动车交易市场、古玩城市场、潘家园旧货市场内的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 区县工商分局登记管辖范围: 市工商局受理范围以外的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由住所所在地区县分局负责登记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