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订阅 | 匿名投稿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税务 > 纳税辅导 > 房产税 > 正文

非住宅过户得缴房产税

作者:sdcms 来源:原创 日期:2012/8/7 23:01:11 人气: 标签:
      自5月1日起(以网签合同日期为准),个人办理非住宅过户手续(包括买卖、继承、赠与等),应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土地税、房产税及其他税费政策正式执行,这项政策是去年下半年出台的。同时,个人出租非住宅的也要缴纳房产税,月租赁金额小于5000元的,综合征收率为12%。这是对限购政策的补充,非住宅的优势没有了,楼市形势很严峻。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0
0
0
0
0
0
0
0
本文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