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体系具体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为《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第二个层次为《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实施细则》;第三个层次为各种业务操作规程及有关通知,业务操作规程包括:《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业务操作规程》、《金融机构对外资产负债及损益申报业务操作规程》、《证券投资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汇兑业务统计申报操作规程》。其中,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为间接、逐笔申报,即交易主体必须通过相关金融机构逐笔申报其对外交易情况;其它三项统计申报为报告者定期地、直接向外汇局申报其对外交易状况及对外资产负债和分红派息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