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单位凭进口合同、发票、正本进口报关单、提单、进口付汇核销单、许可证、登记表及进口证明(或有),各种不同贸易方式及运输方式对应的凭证单据、进口付汇备案表(或有)以及委托代理协议(或有)到银行直接办理。 法规依据: 《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1996年1号; 《进口付汇核销贸易真实性审核规定》(98)汇国函字第199号; 《关于重新明确使用进出口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1999)97号; 《关于对凭进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办理售付汇及核销实行分类管理的通知》汇发(2003)1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