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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

作者:sdcms 来源:原创 日期:2012/8/8 16:35:06 人气: 标签:

办理时限:45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一、受理

申请条件:

凡拟向中国境内派遣文教专家的境外组织,均须获得“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并取得《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证书》。该证书是境外组织在华开展文教专家中介业务的基本证明。

申请“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 的境外组织,需具备如下条件:

1.法人组织;

2.非宗教团体;

3.具有推荐介绍外国文教专家的能力。

申请材料:

1.《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申请表》;

2.境外组织所在地有关当局出具的法律证明文件;

3.境外组织所在地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4.境外组织的情况介绍;

5.境外组织法人的简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

标准:

申办人提交的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二、审批:

标准:

1.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实施机关依据有关规定,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在四十五日内做出决定。

办理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 412号令)
2. 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办理规定>等的通知》(外专发[2004]1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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