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其他私人事务申请L签证须知
一、申请签证的对象: 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继续在京停留的外国人。 二、申请签证的材料: 1、有效护照和签证; 2、在京住宿地派出所或旅店业开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表》; 3、准确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贴一张白色或浅蓝色背景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 4、在京看病人员还须提交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及医院营业执照; 5、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继续在京停留须提供相关证明。 注:以上证明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中国户口未注销或还具有中国国籍的外籍人员,应先办理注销户口或退籍手续后,凭相关证明申请签证。 三、申请签证的时限: 可以申请有效期3个月以内的零次或者一次L签证,最多签发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