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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经营、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

作者:sdcms 来源:原创 日期:2012/8/4 19:45:42 人气: 标签:
项目:二手车经营、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

设定依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许可机关及许可方式:

注册地区(县)商务委员会备案。

备注:①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到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汽车(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即原农用运输车)、挂车和摩托车;②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2个月内向市商务委备案;③应先取得环保部门的前置许可(参见前置许可目录第8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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