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集团变更登记注册书》; 2、《企业集团登记证》; 3、《指定(委托)书》; 4、变更下列事项的,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变更企业集团名称:(1)《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变更成员企业:(1)依据企业集团章程规定作出的变更成员企业的决议;(2)由集团全体成员签署的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3)母公司(核心企业)对新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出资证明(集团控股成员为本市企业的提交该企业章程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集团控股成员为外埠企业的提交当地登记机关出具的该企业股东出资证明)。 变更成员企业名称:(1)加盖成员企业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成员企业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 变更母公司(核心企业)名称:(1)加盖母公司(核心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母公司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 变更母公司(核心企业)住所:加盖母公司(核心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