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资企业分支机构年检报告书 (2011年度) 注 册 号: (盖章) 企业名称: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填 写 说 明 1、企业应如实填写本报告书并按期报送,虚假填写或未按期报送的,将受到行政处罚。填写本报告书应使用黑色(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不得涂改,不得空项。如不存在有关栏目所指的情况,应填写“无”。 2、企业类型:指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中的“企业类型”或“经济性质”。 3、实际经营项目:指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无具体经营项目的,将本企业目前实际开展的经营项目填在此栏目中。 4、是否位于中关村示范区选择“是”时,还应填写“所属园区”。“所属园区”包括:海淀园、德胜园、昌平园、丰台园、电子城、石景山园、雍和园、大兴生物医药基地、亦庄园、通州园。不是位于示范区的企业上述内容不必填写。 5、本报表中的财务数据以“元”为金额单位,取整数。纳税额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及合伙企业为个人所得税)、营业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关税等。 6、当“是否经营”为“是”,且是否独立核算为“是”时,填写“营业收入”和“纳税额”,否则不必填写“营业收入”和“纳税额”;“是否经营”为“否”时,在“筹建”、“清算”、“无经营项目”、“无经营场所”四项中选择一项。 7、经营专项审批或许可的项目是否取得审批或许可、改变登记事项是否办理变更登记:选择“是”或“否”。本年度未发生登记事项改变或无专项审批的,选择“无”。 8、是否从事食品经营:选择“是”或“否”。如选择“是”,经营类别要具体选择;如选择“否”,经营类别不必选择。 9、是否在住所办公或经营:根据实际情况填报“是”或“否”。如选择“是”,经营或办公时限、实际经营或办公所在区县、实际经营或办公地址不用填报;如选择“否”,上述三项根据实际情况填报。 10、自有独立网站:指归本分支机构所有,拥有独立域名的网站。第三方平台网店:指本分支机构在第三方平台上开设的网店。填写网址时有多个网址的请逐一填写,以“;”分隔。 11、“负责人是否中共党员”为“是”时,“负责人是否党组织书记”须选择“是”或“否;“负责人是否为中共党员”为“否”时,“负责人是否为党组织书记”不必选择。“在册党员数(含预备党员)”必须填写,没有中共党员的填“
谨此确认,本年检报告书所填内容及相关材料不含虚假成份。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1、党组织建制指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2、党组织活动经费是否按标准提取指:按职工年度工资总额的千分之五提取,在企业管理费中列支,据实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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