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型企业免征注册登记费备案表 下载 /UpFile/201206/2012062740749093.doc 企业名称 | | 注册号(预登记号) | | 经办人姓名 | | 证件类型及号码 | | 固定电话 | | 移动电话 |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分局 本企业现有从业人员 人,资产总额 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 万元人民币。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的规定,属于 行业中的 型企业。根据《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京财综)〔2011〕2780号)文件的规定,应予免征注册登记费。 我企业承诺上述情况真实可靠,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人)签字: 企业公章(办理设立登记的企业无需加盖): 年 月 日 | 敬请留意: 1.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www.miit.gov.cn)“政务信息—政策法规—政策文件”查询。 2. 本表第二行“注册号(预登记号)”一栏,办理设立登记的企业,填写名称预登记号;办理其他登记的企业,填写注册号。 3. 新设立企业无需填写“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情况。 4. 以上栏目敬请如实填写,如出现虚假内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法查处。 5. 免征小型微型企业注册登记费自2012年6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