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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电信业务、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

作者:sdcms 来源: 日期:2012/8/5 23:27:30 人气: 标签:

项 目:增值电信业务、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决定
     
许可机关及许可方式:①北京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由市通信管理局审

批;②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应取得市通信管理局资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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