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举办以“所得税相关政策交流”为主题的在线访谈活动,提到企业增资扩股、稀释股权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对此税总的解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及其实施条例相关条款规定了企业所得税收入的不同类型,企业增资扩股(稀释股权),是企业股东投资行为,可直接增加企业的实收资本(股本),没有取得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作为企业应税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也不存在征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