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概述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二、法律依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无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纳税人迁移通知书》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原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1.受理审核 证件资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2.核准 如纳税人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经系统录入迁入信息,纳入税务管理。 3.资料归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