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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调整变化部分

作者:sdcms 来源:原创 日期:2012/4/20 13:43:57 人气: 标签:

2011年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在内容上主要有以下变化:

  一是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适应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新形势,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扩大开放领域,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新《目录》总条目473条,其中鼓励类354条、限制类80条、禁止类39条,分别比原来增加3条、减少7条、减少1条。同时,取消了部分领域对外资的股比限制,鼓励类和限制类中有股比要求的条目比原来减少11条。

  二是促进制造业改造提升。将高端制造业作为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领域,促进外商投资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此次修订在鼓励类中增加了纺织、化工、机械制造等领域新产品、新技术条目。同时,考虑汽车产业健康发展的要求,将汽车整车制造条目从鼓励类中删除;为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盲目重复建设,将多晶硅、煤化工等条目从鼓励类删除。

  三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抓住国际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机遇,鼓励外商投资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我国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层次和水平,培育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此次修订在鼓励类增加了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基于IPv6的下一代互联网系统设备等条目,将鼓励类中液晶面板条目明确为6代以上。

  四是促进服务业发展。积极引导外商投资服务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鼓励外商投资现代服务业,支持面向民生的服务业扩大利用外资,推进服务业开放进程。此次修订,服务业增加了9项鼓励类条目,包括机动车充电站、创业投资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海上石油污染清理技术服务、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业条目在鼓励类中的比重进一步增加;将外商投资医疗机构、金融租赁公司等从限制类调整为允许类。

  五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推进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等部署,此次修订中删除的部分鼓励类条目,将根据促进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发展中西部地区特色优势产业等原则,在修订《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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