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注销 1、《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隶属企业的相关决议或决定; 3、《指定(委托)书》; 4、《营业执照》正、副本(或《注册证》); 5、公章。 因未参加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时,应一并办理解除负责人警示限制手续。提交文件、证件如下: 1、《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注销原因注明“因未参加年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申请解除负责人×××的警示限制”; 2、隶属企业出具的分支机构债权债务清理情况及完税情况的说明; 3、《指定(委托)书》;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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