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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分公司登记注册常见问题

作者:sdcms 来源:原创 日期:2012/7/3 11:16:54 人气: 标签:外资分公司

外资分公司常见问题解答
问:什么是分公司?
答: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问:分公司的登记事项有哪些?
答: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问:分公司的设立、变更及注销登记是否要公司董事会做出决议?
答:法律对此无强制性规定,公司申请分公司的设立、变更及注销登记时可不提交董事会决议,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问:一般来讲,分公司的设立是否要先经过商务部门的审批?
答:分公司的设立无需审批,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问:北京一外资广告公司欲在北京设立分公司,是否需要审批?
答:根据《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管理规定》需向商务局申请批准。
问:哪些分公司的设立的需要审批?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设立分公司需审批的项目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保险(《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
(二)、银行(《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
(三)、广告(《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管理规定》)
(四)、会议展览(《设立外商投资会议展览公司暂行规定》)
(五)、资产评估(《设立外商投资资产评估机构若干暂行规定》)
(六)、认证认可及其培训(《认证机构及认证培训、咨询机构审批登记与监督管理办法》)
(七)、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办法》)
(八)、海运(《外商投资国际海运业管理规定》)
(九)、船务(《外商独资船务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十)、国际货运代理(《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办法》及其补充规定)
(十一)、汽车总经销商、品牌经销商(《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
(十二)、成品油(《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
(十三)、拍卖(《拍卖管理办法》)
(十四)、典当行(《典当管理办法》)
(十五)、直销(《直销管理条例》)
(十六)、音像制品分销(《中外合作音像制品分销企业管理办法》)
(十七)、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管理暂行办法》)
(十八)、人才中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
(十九)、职业介绍(《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
(二十)、商业(《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
问:境外企业是否可以直接在中国境内设立经营性分支机构?
答:不可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目前可设立经营性分支机构的境外企业限于银行业、保险业、承包经营企业、石油勘探开发企业等。一般的生产、贸易及服务性企业不可直接在中国境内设立经营性分支机构。
问:境外企业是否可以在中国境内设立非经营性分支机构?
答:可以。境外企业可以在中国境内设立非经营性分支机构,即外国(地区)企业驻深代表处。
问:为什么不再登记办事处?
答:根据1988年《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外商投资企业可以申请设立办事机构,经核准后发给《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新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87条明确规定:“外商投资的公司的登记适用本条例。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对其登记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根据《行政许可法》,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公司登记机关不得办理办事机构这一行政许可事项。《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作为行政规章,不能作为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办事机构这一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
问:异地分公司设立或撤销的,需要在原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什么手续?
答:需要到原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分公司设立/撤销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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