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2、《指定(委托)书》; 3、公司章程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5、变更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的投资方主体证明文件(包含投资方的董事构成、及签字授权的决议,需要在投资方当地进行公证及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商务局): 1、企业申请(需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司章程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3、修改合同和章程的协议书合同章程修改协议书应写明修改的条款,需投资各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如属外商独资,则投资方签字即可。修改协议视为原合同、章程的补充和延续)。( 4、变更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的投资方主体证明文件(包含投资方的董事构成、及签字授权的决议,需要在投资方当地进行公证及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5、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办理人员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验资报告复印件。 6、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文件。
特别提请注意: 1、建议在登记过程中不要更换被委托人。如被委托人发生变化,请重新提交《指定(委托)书》。 2、如果委托有资格的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应提交加盖该代理机构公章的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指派函》、《委托书》、代理人员的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