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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设立独资会展公司审批

作者:sdcms 来源:原创 日期:2012/5/7 15:33:41 人气: 标签:

CEPA协议对“会展服务”如何规定

1、会展服务包含的内容

CEPA协议中的会展服务,具体指会议服务和展览服务,包括在内地主办国际性展览,但应按照《在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管理暂行办法》(详见:商务部对外贸易网站http://www.mofcom.gov.cn)办理报批手续。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独资、合资或合作企业,经营到香港、澳门的展览业务。

2、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内地独资经营会议展览服务如何收取费用

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内地独资经营会议展览服务,可以在内地开立人民币帐户收取费用。关于参展企业费用,香港公司来内地参展仍应按境外参展公司费用标准收费。

3、香港公司在内地独资设立会展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

香港公司在内地独资设立会议展览公司没有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投资总额应符合与生产经营和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原则。

4、港资独资会展公司是否可以自行申请展览许可证

香港独资会展公司可以自行申请展览许可证。申请程序应按照《在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管理暂行办法》办理报批手续,经批准后可以在整个内地开展业务。

申请事项: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设立独资会展公司审批

法律依据:

《公司法》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实施细则》

《外资企业法》

《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及附件

《外商投资会议展览公司暂行规定》。

申请条件:

申请设立港商投资会议展览公司的香港服务提供者应有主办国际博览会、专业展览会或国际会议的经历和业绩。

申请部门:市商务局、国家商务部。

投资总额1亿美元以下的由市商务局审批,1亿美元以上的报国家商务部审批。

申请程序:

申请者应向北京市商务局报送:

1)投资者签署的设立港商投资会议展览公司申请书和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2)投资者签署的港商投资会议展览公司合同和章程(以独资形式设立港商投资会议展览公司的仅需报送章程);

3)投资者的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复印件)、董事会成员委派书和银行资信证明;当地公证机构对投资者主体资格的公证文件;

4)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出具的拟设立港商投资会议展览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5)香港服务提供者已主办过国际博览会、国际专业展览会或国际会议的证明文件。

申请时限:

北京市商务局自收到符合规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30日内审查完毕;予以批准的,颁发《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申请人应自收到颁发的《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之后起1个月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注:以上内容供香港服务业提供者来京投资时参考,澳门服务业提供者可借鉴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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