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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内外商独资企业设立审批

作者:sdcms 来源:原创 日期:2012/5/2 19:49:18 人气: 标签:

事项名称: 权限内外商独资企业设立审批 
服务分类: 设立变更 - 其他 
受理方式: 书面受理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90个工作日(独资) 
办理程序:

(一)受理
 
一、申报材料:

1、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书(空白文本下载)(示范文本下载);
2、行政许可事项授权委托书(空白文本下载)(示范文本下载)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3、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空白文本下载)(示范文本下载);
4、可行性研究报告;
5、外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人选)名单(空白文本下载);
6、发展改革部门作出的项目核准批复;(服务贸易领域专项规定中无需发改部门核准的不用提交批复)
7、外资企业章程; (外资章程参考范本)
8、外方提供的银行资信证明、登记注册证明及公证、认证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复印件,外国投资者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
9、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10、其他需要报送的文件;(如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外国投资者共同申请设立外资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合同副本同时报送审批机关备案;)
注:办理外商投资设立、变更项目时,涉及环保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指标的企业,在报送文件时应提交环境保护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的相关审批文件,并按相关规定填报有关信息。(文件依据:1.商务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外商投资节能环保统计工作的通知、2.商务部关于加强外商投资土地利用统计工作的通知)

二、标准:申报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三、本岗位责任人:外资管理处受理人员 
四、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 
2.对申办材料符合受理标准的,即时受理,并进行收文登记(主要登记受理时间、受理人、申办单位名称、申办事项、申办人及联系电话等内容),将申办材料转初审程序。 
3、对申报材料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但必须及时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同时,向上一级(外资处主管领导)备案。 
五、时限:5个工作日

(二)初审

标准:
1、属本处管辖权限范围内的项目。
2、投资者主体资格、项目内容及有关法律文件符合许可依据中所列各项法规规定,申报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3、外资企业申请书应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所列内容,并符合该细则规定。
4、外资企业章程应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所列内容,并符合该细则规定。
本岗位责任人:外资管理处许可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初审标准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申办材料的齐全有效性和文件内容的规范合法性进行初审。
2、对符合标准的,提出初审意见,填写许可任务单(流程表)及批复文件,将申办材料及批件文稿随同许可任务单(流程表)转入复审。
3、对所报材料及文件内容存在问题需修改补充完善的,提出修改意见报复审人员审核后,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并报上一级备案。
4、对不符合规定标准和条件的,终结许可,但必须在许可任务单(流程表)上签署不予批准的意见及理由后,转复审人员。
时限:25个工作日

(三)复审

标准:
1、同初审标准。
2、许可公文规范,适用法律正确。
本岗位责任人:外资管理处主管处长
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申办材料及审核意见进行复审。
2、同意初审意见的,在许可任务单(流程表)上签署意见后转审定人员。
3、不同意初审意见的,应与初审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复审意见及理由,填写许可任务单(流程表),与初审意见一并转审定人员。
时限:25个工作日

(四)审定

标准:同复审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市商务委主管副局长
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审定标准对复审意见进行审定。
2、同意复审意见的,在许可任务单(流程表)上签署审定意见后,退受理人员。
3、不同意复审人员意见的,应与复审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审定意见及理由,按原渠道退受理人员。
时限:20个工作日

(五)告知

本岗位责任人:外资管理处受理人员
工作标准:
1、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事结果;
2、制发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
3、留存归档的许可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工作标准进行告知,制发许可文书并归档。
2、对审定通过的,制作批复文件,告知申办人领取。(条件具备时通过计算机网络等形式公示办事结果)。
3、对不予批准件,须将理由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告知申办人,并将申办材料退申办人。
4、将需编号打印的许可文书及时转入编印程序,需颁发《批准证书》的许可文书和材料文档及时转入发证程序。许可工作结束后,将许可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按要求归档。
时限: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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