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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股份有限公司注销

作者:sdcms 来源:原创 日期:2012/7/6 10:17:36 人气: 标签:

外资股份公司注销登记注册程序及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一、清算组备案(工商局):

(1)公司章程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或决定;

(2)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外资提前终止合同、解散企业应提交的材料(商务局):

1、企业申请(需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司章程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3、合营各方法人代表签署的提前终止合同、章程协议书或投资方法人代表签署的提前终止章程;

4、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办理人员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验资报告复印件;

5、清算委员会名单;

6、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文件。

三、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工商局):

1、《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3、清算报告或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

4、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5、税务机关、海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6、公开发行的报纸注销公告的报样(公告之日起45日后,方受理您的注销申请);

7、清算组成员《备案证明》;

8、《指定(委托)书》;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时,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通知(分公司应提前注销)。

五、因未参加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外商投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应一并办理解除法定代表人警示限制手续。提交文件、证件如下(工商局):

1、《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注销原因注明“因未参加年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申请解除法定代表人×××的警示限制”;

2、公司章程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决议或决定。(不能提交相关决议或决定的,应提交特别清算委员会的决议并对无法形成决议或决定作出说明);

3、法定验资、审计机构出具的对企业资产的清算审计报告;

4、税务机关、海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5、公开发行的报纸登载的注销公告的报样;

6、清算组成员《备案证明》;

7、《指定(委托)书》;

8、营业执照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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