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进口延期付款基础比例调整、申请确认延期付款额度 一 提交材料 (一)企业申请调整延期付款基础比例核准: - 书面申请;
- 企业前三年进口及付汇(含延期付款)情况;
- 企业延期付款登记情况;
- 企业已签订未履行进口合同主要条款;
- 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企业申请“未经确认的延期付款”列表内延期付款核准: - 书面申请;
- 企业上年度进口、购付汇(含延期付款购付汇)情况;
- 企业已签订进口合同主要条款;
- 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 注意事项 1.我管理部自业务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作出决定。需上报总局审核的业务,我管理部自受理业务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上报总局审核。 2.在办理业务时,业务申请人应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我管理部对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的合规性和一致性进行审核。业务办理完毕后,对业务申请书(表)等我管理部留存原件,其他材料未能留存原件的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