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订阅 | 匿名投稿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税务 > 纳税辅导 > 消费税 > 正文

试点物流企业如何缴纳营业税

作者:sdcms 来源:原创 日期:2012/8/8 7:45:15 人气: 标签:
【问题】

    我公司属于试点物流企业,今年10月份取得运输收入600万元,取得服务收入100万元,请问这部分收入该如何缴纳营业税呢?

【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物流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208号)第一条规定,试点企业开展物流业务应按其收入性质分别核算。提供运输劳务取得的运输收入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并开具货物运输业发票。凡未按规定分别核算其营业税应税收入的,一律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因此,如果两个项目分别核算,该公司这部分收入的营业税=600×3%+100×5%=23(万元)。如果未进行分别核算,营业税=(600+100)×5%=35(万元)。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0
0
0
0
0
0
0
0
本文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