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材料 1、书面申请; 2、《境外上市公司境外上市股票外汇登记证》; 3、境内股票专用账户余额对账单; 4、招股说明书中有关资金用途部分的文件; 5、超出招股说明书使用范围的,一次结汇金额在20万美元以上的,应提供有关结汇资金用途的书面支付命令。 注意事项
2、结汇资金用途是否符合招股说明书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