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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丢照补发登记

作者:sdcms 来源:原创 日期:2012/7/2 14:01:59 人气: 标签: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丢照补发登记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申请丢失《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补发登记的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指定(委托)书》;
2、全体董事(无董事会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情况说明;
3、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登载执照挂失作废声明的报样;     
4、《增(减、补)证照申请表》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3、在办理各类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时,如提交的文件、证件为外文,均应附中文译件。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不予受理的,核发《不予受理通知书》
2、受理但不予核准的,核发《登记驳回通知书》
3.受理并且核准的,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5个工作日(涉及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标准总时限为20天)
2、收费标准:收取登记费50元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处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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