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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股权质押登记

作者:sdcms 来源:原创 日期:2012/7/2 14:04:07 人气: 标签: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股权质押登记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中外合作企业办理股权质押登记申请的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4、董事会及其它投资者同意将股权质押的决议;
5、出质人与质权人签订的质押合同;
6、加盖本企业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3、在办理各类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时,如提交的文件、证件为外文,均应附中文译件。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不予受理的,核发《不予受理通知书》
2、受理但不予核准的,核发《登记驳回通知书》
3、受理并且核准的,核发备案证明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5个工作日(涉及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标准总时限为20天)
2、收费标准: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处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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