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企业名称
设定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司名称冠以“中国”等字样问题的通知》
许可机关及许可方式:
①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企业名称由国务院批准;②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字样及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或其他应由国家工商总局核准的名称由国家工商总局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