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资金向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境内划转需提交的材料 书面申请(注明其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开户行、账号、币种、资金余额等情况及所投资企业的基本情况)及申请表; 外国投资者专用账户余额对账单(截至申请前一日),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贷方累计发生额对账单; 所投资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商务部门批复、批准证书、章程、合同(独资除外) 外国投资者身份证明;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IC卡; 若非新设成立的企业,应提供最近一期验资报告(附询证函回函、转股外资外汇登记证明)和相关年度的审计报告(附外汇收支情况表审核报告); 外国投资者委托境内自然人或法人办理有关事项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 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注意事项: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IC卡需正反面复印,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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