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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备案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作者:sdcms 来源:原创 日期:2012/7/24 9:36:45 人气: 标签: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备案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根据不同的备案事项,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修改章程:(1)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股东大会决议或会议记录(决议应由到会法人股东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字,会议记录由主持人和到会董事签字;由被委托人签字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3)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上市公司因股权分置对价后流通股与非流通股比例调整应按照章程备案提交文件证件外,还需提交深(上)交所关于股权分置的通知(包括股权分置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发起人(股东)转让股权应按照章程备案提交文件证件外还应提交(1)股权转让协议;(2)涉及国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中央国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中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试点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外埠国有产权转让的,可依据国有产权属地政府有关规定,提交规定的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转让交割文件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产权转让批准文件;(3)受让方的合法资格证明(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进入中关村股份转让代办系统的股份公司的股份转让在转让代办系统办理。
提请注意: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变更董事(含副董事长)、经理、监事:(1)填妥《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中的《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表;(2)变更董事、监事,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或会议记录;变更经理,提交董事会决议;变更监事会主席提交监事会决议;(3)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已设立分公司的:(1)加盖分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公司清算组备案:(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2)股东大会决议或会议记录作出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定;(3)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提请注意: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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