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北京对公司注册要求日趋严格,2012年北京出台一系列公司注册方面的新规定,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对公司注册地址的新规定。 自2012年2月15日开始,北京各区凡是属于居民用房等都不能用作公司注册地址,住宅楼、商住两用房等均不能注册成立公司,必须租用正规的办公楼。 标注着北京公司注册登记用地址全部转换为商用楼地址,商住两用楼的商住部分可以用作注册公司的地址,居民住宅楼将不可再用成为公司的注册地址使用。 2012年这一新规定,对北京注册公司的企业来说将困难又增加了一重,必须要租用正规的办公楼,这无形中又增加了公司的注册成本,而且公司成立以后每年的工商年检的主要核查内容就是注册地址与使用地址是否一致,一旦被检查出公司地址不一致的情况,北京公司年检将被标注Z标。每年都会检查出很多年检不合格的企业,都是很麻烦的事情,所以一定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