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日获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明确了相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通知,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