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企业最低注册资本额及出资期限的规定 2006年实施的《公司法》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允许公司按照规定的比例在2年内分期缴清出资,其中,投资公司可在5年内缴足。 对最低注册资本额的限制 根据《公司法》的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公司主要有两种形式: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额降至人民币3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0万人民币。 根据目前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外商投资某些行业的最低注册资本额有如下的要求: 从事零售或批发业务的合资商业企业,最低注册资本应符合《公司法》规定,《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人民币,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的比例,应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 外资银行、合资银行的最低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 外资财务公司、合资财务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 合资旅行社注册资本最低250万元人民币。 从事广告业的合资企业,其注册资本不低于30万美元。 合资对外贸易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国际货运代理合资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美元。 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电信行业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跨省区基础电信业务的,注册资本不少于20亿元人民币,经营省区内基础电信业务的,注册资本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外资;经营跨省区增值电信业务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省区内增值电信业务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外商投资保险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亿元人民币或者其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 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美元。 外商设立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人民币。 对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间比例的规定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有如下规定: (a) 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十分之七。 对出资期限的规定 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在合同、章程中及外资企业在章程中必须明确出资期限,如未作出明确规定的,审批机构不给予批准,登记机构也不给予核准登记注册。 (a) 注册资本在五十万美元以下(含五十万美元)的,自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一年内,应将资本全部缴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