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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金融支付机构变更、业务变更、终止

作者:sdcms 来源:原创 日期:2012/8/2 7:21:31 人气: 标签:
项目:非金融支付机构变更、业务变更、终止

设定依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

许可机关及许可方式:

非金融支付机构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或组织形式、变更主要出资人、合并或分立、调整业务类型或改变业务覆盖范围、终止支付业务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备注:①支付机构是指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的非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从事支付服务业务许可见后置许可目录第56项);②非金融支付机构分公司从事、终止支付业务向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备案(参见备案目录第1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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