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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分立公司持有股权所在企业的变更登记

作者:sdcms 来源:原创 日期:2012/7/24 14:02:08 人气: 标签:
因分立公司持有股权所在企业的变更登记
提交文件、证件
根据分立决议或决定,分立前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股权(出资数额)归属于新设的,被投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时,除按照②、③、⑤、⑥、⑧或○19 号告知单有限责任公司、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资合伙企业变更登记应提交文件、证件外,还应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1.分立决议或决定复印件;
2.载明分立情况的存续或解散公司变更或注销证明、新设公司的设立证明;
3.因分立新设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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