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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加工业

作者:sdcms 来源:原创 日期:2012/8/3 7:13:07 人气: 标签:
项目:生产、加工业

设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许可机关及许可方式:

市或区县环保局审批。

备注:①生产、加工计算机软硬件,加工、裁剪服装不需要审批;②公共场所中的餐饮、洗浴经营除应取得卫生许可外,也应取得环保许可;③洗染业和污水处理业应取得环保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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