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订阅 | 匿名投稿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外汇 > 外汇年检 > 正文

外汇年检相关提示

作者:sdcms 来源:原创 日期:2012/7/31 14:26:56 人气: 标签:

外汇年检相关提示:

    (1)企业自行申报的,应严格按照《权益确认表填报说明》(附件一)谨慎填报。

    (2)若新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截至2011年12月31日外方尚未出资,可用外汇资本金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贷方累计发生额证明”代替上述2-3项材料。

    (3)因在客户端直接填写的电子数据无法打印,请通过excel格式信息登记表导入的方式提交年检电子数据,并打印excel格式的信息登记表,用于现场确认。

    (4)外汇局不为企业出具纸质年检通过证明,若有需要,事务所和企业可自行登录客户端查询打印年检状态。

    (5)若企业以前年度未参加外汇年检被暂停业务,事务所或企业会出现无法上传数据的情况(企业登陆客户端只显示境外投资年检信息),请企业携带公章及营业执照到年检办公室咨询相关处罚及开通业务事宜。

    (6)企业现场审核通过后,外汇年检状态为“已确认”即为完成外汇年检。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0
0
0
0
0
0
0
0
本文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