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保安服务、保安培训 设定依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许可机关及许可方式: ①保安服务应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②从事武装守护押运业务的保安服务应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许可证或者在已有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上增注武装守护押运服务;③保安服务公司申请从事保安培训业务的,应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培训许可证。 备注:①保安服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公安机关审核,持审核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②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向市或区县公安机关备案(参见备案目录第8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