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订阅 | 匿名投稿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许可审批 > 化工及公共安全 > 正文

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

作者:sdcms 来源:原创 日期:2012/8/4 19:26:54 人气: 标签:
项目: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

设定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许可机关及许可方式:

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备注:①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易制毒化学品的具体分类和品种,由《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附表列示;②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需要调整的,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和海关总署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具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③生产应先取得环保部门的前置许可(参见前置许可目录第83项)。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0
0
0
0
0
0
0
0
本文网址:
下一篇:经营娱乐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