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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业

作者:sdcms 来源:原创 日期:2012/8/3 7:33:32 人气: 标签:
项目:殡葬业

设定依据:《殡葬管理条例》、《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

许可机关及许可方式:

①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区县民政局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②建议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区县民政局审批;③建设公墓,经区县民政局审核同意后,报市民政局审批;④开展殡仪服务应由市民政局批准。

备注:①生产经营殡葬用品不需要民政部门审批;②根据北京实际情况,经营殡葬用品,不得设立或变更至居民区内;③设立殡仪馆、火葬场还应取得环保部门的许可(参见前置许可目录第8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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