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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质押审批-直辖市区/市权限内

作者:sdcms 来源:原创 日期:2012/5/2 15:46:58 人气: 标签:
1、行政许可申请表 (需加盖企业公章),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2.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签字;独资企业且无董事会,则由法定代表人在申请书上签字)。
3、其他投资方关于同意出质投资者将其股权质押的决议(投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4、出质投资者与质权人签订的质押合同(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5、出质投资者的出资证明书(质押股权必须是出质投资者已缴清的部分,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6、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办理人员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7、验资报告复印件
8、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以上文件一式一份,报区商务局审批(审批权限:投资总额3000万美元以下(不含3000万美元)非限制类行业)。
注:
1、提交复印件和翻译件的,应当在复印件和翻译件的内容上注明与原件一致,由申请人或被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提交材料均用A4纸打印,书写和签字部分应使用蓝黑或黑色墨水。
3、如提交的文件、证件为外文,均应附中文翻译件。
4、没有注明复印件的均要交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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