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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

作者:sdcms 来源:原创 日期:2012/7/10 14:17:00 人气: 标签:
外商投资企业应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发营业执照(副本)之日起30日内,到注册所在地的区(县)财政局办理财政登记。办理财政登记须提供以下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
  4、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及董事会组成的批复;
  5、合资合作企业中方投资者主管部门证明;
  6、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先进技术企业证书;
  7、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8、外商投资企业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
  9、银行开户许可证、外汇登记证或预留印鉴卡。
  另:企业填写的财政登记卡须加盖企业公章、财务章、法人代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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