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订阅 | 匿名投稿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服务指南 > 常见问题 > 正文

外地的外资企业可否同时在北京设立两个分公司

作者:sdcms 来源:原创 日期:2012/7/10 14:14:27 人气: 标签:

问:

我公司在北京已经设立了一个办事处和一个分公司. 办事处在朝阳,是进行业务联络和售后服务(非法人),分公司在海淀,是进行产品研发的(非法人). 根据国家政策,办事处要转为分公司. 请问,是否能同时设立两个分公司在北京,在两个分公司命名上有什么要求. 谢谢!


答:

可以。名称可以为朝阳分公司和海淀分公司。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0
0
0
0
0
0
0
0
本文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