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描述】 我们是一家外商独资企业,因执照的经营范围有减少,工商局就要求我们必须修改批准证书,现在请问: 1.批准证书的经营范围能大于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吗?难道必须要求一致吗?2.如果按照工商部门要求,公司每增加一项经营范围,都要修改合同和公司章程,然后报商务部批准,才能变更?
您好!
外商投资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2001年修订)第十六条规定,外资企业的章程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修改时同。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2000年修订)第十条规定,外资企业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敬请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