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办理国际公证认证的场合: 根据海牙公约的规定,成员国及非成员国的文书拿到非成员国使用,都需要进行使馆认证。目前中国尚未取消文书认证的海牙公约,因此严格意义来讲,只要涉及到国外的材料拿到中国大陆来使用,就必须进行公证认证。 一般需要办理国际公证认证的场合: 1、在中国大陆设立外资代表处、外资独资公司、中外合资公司,以及相关变更,如代表处延期、任命首代或代表、外资股权变更等;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2006年4月27日「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200681号文」第五条规定:申请外商投资的公司的审批和设立登记时向审批和登记机关提交的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2、在法院进行相关诉讼活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系域外形成的,必须履行相应的公证、认证手续 。 3、申请商标、专利 以海外公司名义申请商标、专利,以及相关转让、复议,需要进行公证认证。 4、公安局上户口 孩子在国外出生,在国内上户口时,需要对国外结婚证及出生证办理公证认证。 5、签证延期 持有国外护照,在国内办理签证延期时,需要对国外结婚证或出生证公证认证。随着美国出生宝宝的增多,美国出生纸在国内使用的场合也随之增多,但在使用前,必须办妥公证认证手续。 按照国际规则,美国的出生纸只能在美国使用,一旦到了中国,理论上即使是翻译成了中文,也是没有效力的。所以当你在中国给孩子办户口或者办理一次性出入境通行证时,有时会被要求出示经过了领事认证的出生纸。 其实办理领事认证非常简单,所以建议大家都去做一份领事认证备用。如果本人没在美国,可以找代理办理,很方便,也不贵,省的再回美国,费时费力。 美国出生纸公证认证流程:美国公证员公证,郡认证,州务卿认证,中国领事馆认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