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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可以投资学前教育?商务部还是教委审批?可以外商独资?

作者:sdcms 来源: 日期:2014/2/14 8:32:19 人气: 标签:

随着中国教育产业的蓬勃发展,外资进入教育领域的也越来越多,那么外资可以投资学前教育吗?需要哪里审批?以下是一个案例。

外商想在国内创办一个学前教育机构(幼儿园),请问是商务部门审批吗?可以外商独资吗?还是只能合作或合资?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教育部印发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教发【2012】10号)。该意见指出,允许境内外资金依法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外商投资公司在我国境内开展教育活动须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的规定。允许外资通过中外合作办学的境外一方依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参与合作办学。                                                  信息参考:
《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国务院令第372号)
第十二条 申请设立实施本科以上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申请设立实施高等专科教育和非学历高等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由拟设立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申请设立实施中等学历教育和自学考试助学、文化补习、学前教育等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由拟设立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申请设立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由拟设立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第十三条 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分为筹备设立和正式设立两个步骤。但是,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
第十四条 申请筹备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中外合作办学者、拟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名称、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二)合作协议,内容应当包括:合作期限、争议解决办法等;(三)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四)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办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五)不低于中外合作办学者资金投入15%的启动资金到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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