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商务委的要求,凡在北京设立代表处的母公司都需要成立两年以上,韩国某企业在成立十五年,将业务拓展到中国,在北京成立代表处,代表处通常起到的作用是代表母公司在某地进行相关的业务联络,来宾接待,加强母公司和当地企业、政府的关系合作,代表母公司处理在当地的一些事宜。 外资或外商代表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机构,所以其不可以进行直接的盈利性质的商业活动。目前在上海,北京,广州等三地是外资代表处成立比较多的地方。 代表处的名称:国别/地区名+公司名+(拟设立地区)代表处 例如:韩国xxxx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 境外公司需要提供的资料:境外公司注册证书、股东成员名单、董事出任书。任命书(使命代表处首席代表)授权书(关于代表处签字的授权)、章程、银行资信证明(证明公司的资金动作正常)以上文件需要办理公证及中国驻韩国使馆认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