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独资企业可以使用专有技术出资,但是不能超过注册资本的20%。 关于外国投资者来华投资设立独资企业出资方式的规定,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2001年修订)。 信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2001年修订) 第二十七条 外国投资者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价出资的,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应当为外国投资者所有。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的作价应当与国际上通常的作价原则相一致,其作价金额不得超过外资企业注册资本的20%。 对作价出资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应当备有详细资料,包括所有权证书的复制件,有效状况及其技术性能、实用价值,作价的计算根据和标准等,作为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的附件一并报送审批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