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上市公司境外上市股票外汇登记 审核材料 1、书面申请(境外上市发行基本情况、资金调回计划等);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文件; 5、正式招股说明书(可报光盘或其他电子文档,但涉及上市资金用途有关章节需留复印件)。 6、境外上市有关费用清单及无逃汇行为的书面承诺; 7、如需从境内支付费用的,须提供相关外汇局核准件; 8、填写《境外上市公司境外上市外汇登记申请表》; 9、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2、3、4需验原件留复印件。 注意事项 1、境外上市公司境外发股活动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登记,并领取《境外上市公司境外上市股票外汇登记证》; 2、企业取得《境外上市审计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外汇局报送,如上市费用清单与审计报告有出入则须做变更登记; |